1995年,引入的颠覆性创新理论被证明是思考创新驱动增长的有力方式。许多小型创业公司的领导人称赞它是他们的指路明灯;包括英特尔(Intel)、南新罕布什尔大学(Southern New Hampshire University)和Salesforce.com在内的大型老牌企业的许多高管也是如此。
不幸的是,破坏理论有可能成为自身成功的牺牲品。尽管该理论广泛传播,但其核心概念被广泛误解,其基本原则经常被误用。此外,在过去20年中,理论中的重要改进似乎被最初公式的流行所掩盖。因此,该理论有时因已经解决的缺点而受到批评。
还有另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:根据我们的经验,太多谈论“破坏”的人没有读过关于这个主题的严肃书籍或文章。他们经常使用“颠覆性创新”这一术语来松散地引用创新的概念,以支持他们想做的任何事情。许多研究人员、作家和顾问使用“颠覆式创新”来描述任何一个行业被撼动、先前成功的现任者跌跌撞撞的情况。但这种用法太宽泛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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